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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炭的发展历史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1-03-05

升级中的榆林兰炭

   榆林市兰炭产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土法炼焦、机制兰炭和规模生产三个时期。

   八十年代中后期,榆林煤炭企业为摆脱当时原煤市场低迷、外运困难的局面,开始尝试土法炼焦,即将大量块煤平地堆积,用明火点燃,待烧透后用水熄灭而制成兰炭,为电石、铁合金、硅铁等载能行业提供还原剂。这种简单的转化不仅缓解了当时煤炭滞销的局面,也具有“短平快”的特点,在神府地区迅速掀起了“全民炼焦”的风潮。土法炼焦是当时特殊条件下的产物,对兰炭产业的起步进行了最早的实践探索。但由于工艺简单、落后,产品质量不稳定,大量副产的煤气和煤焦油随意排放,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,此时的兰炭产业还处于自发和混乱的状态。

  进入九十年代,随着兰炭市场迅速扩大,1.5万吨、3万吨的小型直立式炭化炉相继推广使用,“机制兰炭”在榆林得到了快速发展。到2006年,榆林市全市兰炭生产企业达到294家,生产规模达到2004万吨,从业人员超过1.2万人。但由于规模较小、工艺落后和布局分散,当时的兰炭生产仍然具有高能耗、高污染的特征,被列为“五小企业”,面临全行业被淘汰的困境。

  从2007年开始,榆林市按照“上大关小、等量置换”的思路,制定了《榆林市兰炭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发展规划》,颁布了《榆林市兰炭产业准入技术条件(暂行)》,全部关闭了分散建设、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的271户小兰炭企业,规划建设了17个兰炭工业集中区和5个兰炭集中生产点,全面推广使用神木三江公司SJ-Ⅲ型、陕西冶金设计院SH2007型为主的单炉7.5万吨、10万吨中低温干馏直立方炉,实现了规模化生产、煤气和煤焦油全部综合利用。特别是经过不懈努力,2008年工信部将兰炭(半焦)纳入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(2008年修订)》,标志着兰炭正式获得了国家层面认可,2010年质监总局与国标委联合发布兰炭国家标准,2012年国家商标总局颁发了“神木兰炭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兰炭产业由濒临淘汰到国家认可,实现了华丽转身。随着大批新工艺、新技术加快研发推广,以及陕煤化、大唐、神华等一批大型国企纷纷涉足兰炭产业,兰炭产业正在成为煤化工的新热点,做大做强兰炭产业已形成广泛共识。

经过20多年的发展,兰炭产业已成为我省最大的煤化工产业,建成国内规模最大、技术领先的煤炭热解产业集群,特别是采用自主研发的中低温煤焦油轻质化技术生产柴油馏分、稳定轻烃组分和加氢尾油等煤焦油轻质化产品已实现工业化,被誉为“榆林版煤制油”,走出了一条不同于煤液化、煤气化的新型煤化工路线,实现了煤炭分级分质梯级高效利用。我市兰炭作为“治霾利器”已大步进军京津冀地区,被饱受雾霾困扰的北京市列为优质燃煤替代品种,并成为北京市2014年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优质燃煤替代现场会的主角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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